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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项目
科技计划项目简介

一、科技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

聚焦我州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产业发展部署,聚焦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战略需求,聚焦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围绕全产业链开展跨县市、园区集成式协同创新,构建企业间大联盟、集团化项目组织实施模式,为提升我州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引领和支撑。

(一)支持方向

1.节能减排技术集成与示范应用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针对昌吉州能源资源型工业特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以火电、有色和化工等高载能、高排放重点行业为突破口,开展二氧化碳(CO2)和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的研发。

2.煤炭煤化工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推进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突破/提升煤炭分质分级、煤制烯烃、煤制芳烃、煤焦油精细化加工等新疆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研发合成气、煤制甲醇、乙/丙烯、BTX、中/低温煤焦油、兰炭等为源头的高端化、特色化、高值化煤化工产品的新工艺及其工业化应用,促进我州现代煤化工产业向绿色、低碳、低能、高值的转型发展。

3.智能制造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促进我州工业由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围绕离散制造工业与流程工业,在装备制造、石化、有色、轻工、采矿等典型行业领域开展工业互联网、工业机器人、工业大数据运行环境下的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开发和应用推广基于工业大数据及复杂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设备预测性维护、智能决策等新一代工业智能制造系统。

4.新材料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

研发高分子新材料、新型无机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和高性能复合材料等关键基础材料,支持关键基础材料的产业化突破,提高关键材料供给能力和新产品研发能力。围绕昌吉州优势矿产资源,支持硅基、铝基、铜基、镍基、碳基等具有基础优势的新材料原始创新研究和低成本、循环再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积极向电子和空间新材料下游延伸。开展生物新材料,生物基可降解材料及其制品、生物基专用化学品关键技术研发。

5.新能源重点技术研发与应用

开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技术、材料、装备研发的集成创新;加大储能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提高能源转化效率。开展风力机组控制策略、自主风力发电相关设计、运行软件等平台研发,实现风电关键技术的国产替代。开展光伏电站关键技术提升与应用,提高光伏电站的智能化水平。推进光电建筑、光伏水泵、光伏照明、分布式发电、太阳能热发电、地源热泵、干空气能、可再生能源复合冷--电联供等新技术的研发和示范应用。支持制氢、储氢、氢能利用等相关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6.纺织产业绿色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

加强棉、毛、丝、化纤等纺织产业关键技术研发,着眼于推动纤维高性能高品质低成本技术、生物基原料和纤维绿色加工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规模化应用。开发推广绿色纺织制造技术,研究无水少水低盐印染、高速低成本数码印花技术、功能性面料整理技术,大幅提高纺织绿色制造技术及应用水平。

7.种子工程技术创新

培育一批符合市场需求的小麦、玉米、棉花、西甜瓜、西葫芦、食葵、甜菜等作物新品种、新品系和育种材料。

8.种养殖关键技术集成应用

畜禽健康养殖与安全生产。开展肉牛标准化养殖技术集成示范;畜禽、水产重大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预警、诊断与控制技术的研究;牧草优质高效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环保型饲料及添加剂、安全兽药研制与应用。

主要粮食作物高效、丰产技术研究与示范。适于作物机械化生产关键技术的研究与示范;不同生态类型区种植模式创新研究;中低产田改造及水肥高效利用生产技术体系及模式研究。

优势特色果品提质增效。加强果园优化管理模式、简化栽培技术、重大病虫害防控、采后储运、质量检验与跟踪等技术的研究示范,以及果园配套机械化小型设备的研究开发,开展标准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9.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发

围绕葡萄酒、馕、油料、乳制品、畜禽肉类等开展加工生产技术攻关,解决农副产品加工生产关键技术短板问题。提升深度加工和精细技术,开发类别多样、营养健康、方便快捷的系列化产品。探索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递次利用等技术集成,推进农业副产物综合利用,提升增值空间。

10.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创新

新一代通讯技术(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支持5G在新型智慧城市中的创新应用,通过5G、移动物联网、智能感知系统、智能化设备及软件的集成应用,为智慧安防、智慧物流、智慧农业、智慧旅游、智慧健康、智慧教育、智慧社区等提供技术支撑。

(二)申报要求

1.支持围绕以上方向,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示范推广及产业化的昌吉州各县(市、园区)企、事业单位申报。

2.申报单位应与疆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协同创新机制,所申报的项目应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有承接转化先进科技成果的能力。

3.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织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形成跨县市(园区)、跨企业合作的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项目。

(三)受理科室

“支持方向”16工业科受理,79农村科受理,10综合科受理。

二、区域协同创新专项(“两区”建设专项、准东创新发展专项、石玛兵地融合发展专项)

加快推动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优化创新资源布局,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发挥三大国家级园区和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在创新主体培育、创新人才引育、政策先行先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建设具有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和示范带动效应的区域创新高地。

(一)支持方向

1.支持准东经开区、昌吉高新区、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围绕主导产业科技需求,联合疆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机构等组建产业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园区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构建主体融通、要素协同的产业链创新生态体系,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推动园区主导产业向高端迈进。

2.支持建设石玛兵地融合科技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依托八师石河子市的科技、产业、资本以及公共服务优势,尤其是石河子大学科研力量,加强石玛两地技术对接、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合作,加快建设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

(二)申报要求

区域协同创新专项支持的产业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联合体和石玛兵地融合科技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等科技创新(服务)载体应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由在昌吉州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作为申报、创建、运营的主体,有运营科技创新(服务)载体的相关经验;

2.在准东经开区、昌吉高新区、昌吉农业科技园区或玛纳斯县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人才团队(有技术转移经纪人资质),有明确的工作章程和服务范围;

3.有较为丰富的行业专家资源,与所服务产业领域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渠道和工作机制。

(三)受理科室

准东经开区项目由工业科受理,昌吉高新区、昌吉农业科技园区项目由自创科受理,石玛兵地融合项目由综合科受理。

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

对上一年度新认定、复审认定、整体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支持。

四、创新环境建设专项

(一)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对昌吉州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进行奖励。

(二)创新载体建设项目

1.根据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载体考核结果进行匹配奖励;

2.支持昌吉生产力促进服务联盟开展绩效评价,促进科技服务机构质量提升。

(三)社会发展项目

1.支持方向

支持社会发展领域科研技术单位开展医疗、环保、质监、安监、消防等领域科研开发与技术攻关。

2.申报主体

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科研技术单位。

3.受理科室

综合科